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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六日
我收到兩則手機簡訊
內容是大約是"俊名,在馬偕加護病房,情況很危險,希望大家去看他,我只告訴你。"
沒署名,加上電話號碼不是我電話簿裡的
於是,我認定為"詐騙簡訊"
我當時跟老公說,我是有一位學長叫俊名
不過,我老公說,詐騙集團當然用一個菜市場名來騙我!可能我一回電話,對方就開始詐財之類。
聽起來滿有道理。
而且,我也真的希望就如老公說的,只是詐騙!!

十月十一日
我從一位學姊口中得知
真的是學長出意外,不是詐騙簡訊!
學長在十月三日於觀音山騎腳踏車
可能是下坡速度過快,越線撞上對方車道來車
頭部受傷,送醫時還有意識,但開完刀後,就持續昏迷...

十月三十日
是學長的告別式
我本來要去送學長一程
但是當天家裡早已有計劃
其實我也在思考,打從大學畢業後就沒有連絡的學長
一見面卻要打破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我能接受得了嗎?

學長在我們系上
一直是熱心公益
是個運動健將,籃球好手,是學校的籃球隊,也是系隊
記得我剛上大一
學長好像是系學會會長
對大一新生都很照顧,很熱情
他曾帶著我去看他打籃球,還會很神氣的跟我說他哪一球打得很棒!
有事沒事也會找我一起到學校對面的麵店吃東西
還有一次一起去文化大學後山聊天,那是我第一次見識到文化後山的約會聖地!(但我們只是去看夜景!)
我記得那一次學長拚了命的說服我,要我參加迎新宿營。
跟學長的互動,好像就是大一的時候最密切
後來,各忙各的,除非有上共同課,不然也很少像那時候這麼多話可以聊!

其實,我發現,人跟人的互動,若不小心失溫,我們很快就會遺忘原有的熱情。
現在,我如果不回想曾經跟學長有這些回憶,再過幾年,很可能我會以為我跟學長只是同校系,或許更誇張的以為是個不熟的朋友。
很多在我們生命中攡有過有朋友,曾經是那麼的要好,會用電話聊到三更半夜;可以一起"袒誠相見";一起喝同一罐飲料;搞曖昧....
後來再回想起來,很有可能會不禁自問"我跟他/她 有很熟嗎?"

學長出意外身亡
給了我們遺撼,也給我們教訓
每個人不僅是為自己活,也要為愛自己的家人、朋友好好活
生命的脆弱為眾所皆知,但不值得用自己的生命來証明。

我相信,很多人會覺得"意外"不會找上自己
但畢竟棺材裡裝的不是"老人",而是"死人"
就因為大家都沒有準備好面對死亡,所以總是帶著遺憾離開
很多事還沒完成,很多話還沒說,很多的很多...
我們是不是該在平常就留一封遺書,並且隨時update,至少,可以省得死後還得托夢給他人,人家還不見得相信呢!

我想,我也該開始動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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